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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之基,责任之始——大中型企业厨房员工《食品安全责任书》逐一签订的必要性与法律解析

发布时间:2026-07-24 10:46:58
合规之基,责任之始——大中型企业厨房员工《食品安全责任书》逐一签订的必要性与法律解析

合规之基,责任之始——大中型企业厨房员工《食品安全责任书》逐一签订的必要性与法律解析

在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的今天,大中型企业厨房的食品安全管理已不再是简单的“把饭做熟、把菜炒好”。对于拥有100至500名员工的企业而言,厨房每日承担着数百乃至上千人次的供餐任务,其食品安全管理的复杂程度与风险等级,已不亚于一家中型餐饮企业。然而,笔者在长期服务企业客户的过程中发现,相当一部分100-500人规模的企业厨房,尚未与各岗位员工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这一看似“程序性”的缺失,实则埋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管理隐患。本文将从法律法规、主体责任、风险防控三个维度,深入剖析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必要性。

一、法有明文:逐一签订责任书是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与从业人员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非企业的“自选动作”,而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规定动作”。2025年2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8号),自2025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供餐规模、食品经营项目、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规定》的核心要义在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而责任制的落实,不能仅仅停留在制度文本上,必须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同步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同样强调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而长效机制的核心,就是“责任到人”——从主要负责人到食品安全总监,从食品安全员到一线操作员工,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都应当有明确的责任边界。

从地方政府的具体实践来看,多地已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例如,安徽省舒城县春秋乡在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中明确提出:“针对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规范食品贮存行为,督促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知识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约谈中,现场组织签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明确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职责。这些来自监管一线的实践表明,签订责任书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标配”动作。

对于100-500人的企业厨房而言,其供餐规模决定了其必须依法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而配备管理人员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管理责任逐级传导、层层压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二、责有攸归:逐一签订责任书是厘清岗位责任的核心手段

大中型企业厨房的运作,涉及采购验收、仓储保管、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废弃物处理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点和操作规范。如果没有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就会出现“人人有责、人人无责”的管理困境。

从责任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企业厨房的责任书签订应当体现“分级负责、岗位明责”的原则。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承担管理责任,负责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员承担执行责任,负责日常监督检查;而一线操作员工则承担直接责任,对本岗位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负责。这一责任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的责任书缺失,都会导致责任链条的断裂。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2025年新规进一步明确了集中用餐单位委托承包经营情形下的责任划分。对于将厨房外包经营的企业而言,不仅承包经营企业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集中用餐单位(即企业本身)同样要对承包方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这意味着,即便厨房由第三方承包运营,企业作为用餐单位仍然不能“一包了之”“只包不管”。企业不仅需要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还需要督促承包方与各岗位员工逐一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与各岗位员工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作用——证据留存。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书将成为划分责任、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未能与员工签订责任书,在事故调查中就可能面临“责任不清、追责无据”的被动局面。反之,完善的责任书签订记录,既是企业履行管理职责的证明,也是保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

三、患有所防:未逐一签订责任书的现实风险

在笔者接触的众多企业案例中,未与各岗位员工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情况,往往与以下几个认识误区有关:一是认为“有制度就行,签不签无所谓”;二是认为“签了也没用,出了事还是企业兜底”;三是认为“人员流动大,签了也白签”。这些认识误区,折射出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书法律效力和管理价值的严重低估。

首先,从行政处罚风险来看,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未与从业人员签订责任书、未明确岗位职责等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从各地的执法实践来看,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已经将“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明确岗位职责”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例如,有学校因“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被处以罚款;有企业因“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规定,未落实自查要求”被立案调查。这些案例警示我们,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缺失,正在成为监管部门执法的重点领域。

其次,从民事责任风险来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员工或相关人员人身损害,企业将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企业往往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无法向有过错的员工追偿。反之,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边界的责任书,在发生事故后就可以依据责任书的约定进行责任划分和追偿,有效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再次,从刑事责任风险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罪名。虽然刑事责任通常追究直接责任人员,但如果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同样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风险。签订责任书、明确各岗位职责,既是企业履行管理职责的体现,也是在发生事故时证明企业已尽到管理义务的重要证据。

最后,从企业声誉和员工信任的角度来看,食品安全事故对企业品牌形象的打击往往是毁灭性的。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导致员工对企业失去信任,影响企业凝聚力和生产效率。对于100-500人的企业而言,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就是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四、总结:让每一份责任书都成为食品安全的“防火墙”

综上所述,100-500人规模的企业厨房与各岗位员工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绝非可有可无的形式主义,而是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厘清岗位责任的核心手段、防控各类风险的必要措施。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划定了更加清晰的底线。作为企业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到签订责任书的法律意义和管理价值,将其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

南京绿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深耕商用厨房领域多年,深知食品安全管理始于设备、成于制度、终于人心。我们不仅致力于为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厨房设备,更致力于协助企业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设备选型到布局规划,从制度建立到人员培训,南京绿厨始终以专业视角,助力企业筑牢食品安全的每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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